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話說自從上回阿明聊到如何成為顧客喜歡的房仲後,
阿明的粉絲頁暴增了不少詢問訊息……
「阿明你講的我都知道,但是要做到很難啦!」
「我也有家有小孩,沒辦法24小時跟顧客搏感情耶。」

逮就補!雖然大家無法面面俱到,不過至少不能是一個NG的業務,
今天阿明就來分享房仲從業人士的「四要」和「四不」,
讓大家房仲專業不NG!

1. 要服裝儀容整期:第一眼印象很重要,千萬不要一身邋遢和顧客見面,這樣不僅失禮也讓人有不專業的感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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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要謙虛尊重顧客:雖然你擁有比顧客更豐富的房產知識,但也要有虛心學習的態度,有時候對方比你還更專業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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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要守時守信用:顧客的時間搞不好一秒幾十萬上下,和對方約定時間只能提早不要遲到,也絕對不要做出無法達成的承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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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要聽顧客的聲音:雖然顧客花錢是要請你提供專業建議,但也不是聽你長篇大論的演講。記得一定要傾聽對方的需求來介紹適合的物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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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不強行推銷:顧客需求和使用性才是重點,明明只有一個人住,卻推對方買三層樓透天厝,這樣就太瞎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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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 不洩漏顧客隱私:你也不想自己的身家背景祖宗十八代都被人知道吧?洩漏顧客資料還有可能觸及個資法,千萬不能犯這個大忌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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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 不欺瞞顧客:房仲交易是建立在雙方信任的基礎上,因此對顧客絕對不能有所隱瞞,以免破壞彼此的信任感,甚至反目而鬧上官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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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 不成交後就神隱:正所謂成交後才是服務的開始,千萬不要讓顧客覺得你收完傭金後就謝謝再連絡,這樣可是會失去下一筆成交的好機會唷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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